4月3日,中國人民銀行發佈關於《貴金屬和寶石從業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回饋截止時間為2025年4月16日。
上述管理辦法的適用物件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從事貴金屬和寶石開採、加工和中間交易、零售、回收等現貨交易的交易商”,並且開展人民幣10 萬元或以上或者等值外幣現金交易。
其中,《徵求意見稿》第二十四條提出,從業機構與單一客戶開展單筆或者日累計金額人民幣10萬元以上(含本數)或者等值外幣現金交易的,應當按照規定在交易發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送大額交易報告。
有關徵求意見稿詳情,請瀏覽中國人民銀行官方網站http://www.pbc.gov.cn/tiaofasi/144941/144979/3941920/5658185/index.html
09-04-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