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多地發生,已有十幾家金店向協會報告:有外地團伙,買足金首飾(手鐲、戒指、項鍊),金額都是4萬多元,付款方式都是手機銀行轉賬,核查也確實到賬,當你再取這筆貨款時,該款已被公安凍結。貨款被凍結,貨品被拿走,金店因此損失。這實際上是金店遇到洗黑錢的團伙了,大家立即警惕起來,注意防範!
防范建議:
1. 此案特徵:4萬多元,有金手鐲,手機銀行轉賬,購買人姓名與持卡人姓名不一致。
2.結算付款時,核對購買人身份證姓名與手機銀行卡或信用卡持有人姓名是否一致,如果發現不一致,不管什麼理由,都取消交易。
3.如遇貨款被凍結,請及時與銀行聯繫,通過銀行找到凍結機關,向凍結該款的公安說明情況。
資料來源:福建珠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