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回港易」計劃抵港而獲豁免強制檢疫的人士,以及已完成接種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而須接受7天強制檢疫的人士,由現時抵港後接受2次檢測,增至須在到達香港的第3天、第5天及第12天接受3次檢測;及 未完成接種疫苗而須接受14天強制檢疫的人士,由現時抵港後接受2次檢測,增至須在到達香港的第3天、第7天、第12天、第16天及第19天接受5次檢測。 已完成接種疫苗的人士須於指定檢疫酒店強制檢疫14天,期間第3天、第5天及第12天接受3次檢測,其後7天自行監察,及於抵港第16天和第19天接受強制檢測;及 未完成接種疫苗的人士須於指定檢疫酒店強制檢疫21天,期間第3天、第7天、第12天及第19天接受4次檢測。 獲豁免的人士必須已經完成接種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 持牌法團 其他 獲豁免的人士必須已經完成接種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 獲豁免的人士必須已經完成接種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 資料來源:香港特區政府駐滬辦香港特區政府昨日(6月2日)宣佈,若干抵港人士接受2019冠狀病毒病核酸檢測的安排於今日(6月3日)作出調整。
項目 獲豁免的人士類別 查詢 申請表格
1
跨境貨車司機及必要的陪同人員
運輸及房屋局
查詢: [email protected]
電話: 3509 7199不適用
2
跨境巴士及穿梭巴士司機及必要的車務人員
3
須往返本港與內地、澳門及台灣履行其職責的機組人員
4
須履行與政府相關運作的政府人員
不適用
不適用
5
須處理有關跨境運作的政府機構及承辦商人員
路政署 查詢: [email protected]
電話: 2926 4111
運輸及房屋局(運輸科)
查詢: [email protected]
電話: 3509 7199不適用
6
貨船船員(只限有貨物操作的貨船豁免強制檢疫)
[備註:沒有貨物操作的貨船之船員豁免強制檢疫及換班安排由2020年7月29日起暫停,直至本地疫情受控。]運輸及房屋局
查詢: [email protected]
電話: 3509 7199不適用
7
客船船員(包括在香港國際機場海天客運碼頭提供轉駁服務的快船船員)
[備註:客船船員之豁免強制檢疫及換班安排由2020年7月29日起暫停,直至本地疫情受控。]運輸及房屋局
查詢: [email protected]
電話: 3509 7199不適用
8
漁船及收魚艇船員(包括內地過港漁工)
漁農自然護理署
查詢: [email protected]
電話: 2150 7101不適用
9
由社會福利署署長委託向居住於內地的香港居民提供福利支援的機構的相關人員
社會福利署
查詢: [email protected]
電話: 2892 5214不適用
10
為確保各項政府工程、公營房屋工程及機場管理局工程所採用的服務或建造組件或物料的質量、完整性及符合法定要求,而必須在內地工作的建造業人員,而有關工作並不能以其他方式取代
發展局
查詢: [email protected]
電話: 3509 8801
運輸及房屋局
查詢: [email protected]
電話: 2712 2712
查詢: [email protected]
電話: 3509 7199
查詢: [email protected]
電話: 2926 4111不適用
11
為應對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進行研究及/或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提供意見的學術專家或國際組織相關人員
衞生署
查詢: [email protected]
電話: 2961 8989 或 2961 8991不適用
12
居住於內地的上水屠房及食用牲囗進口商的職員
食物環境衞生署
查詢: [email protected]
電話: 2868 0000不適用
13
為家居檢疫供應手環及其他相關材料的公共機構及其夥伴機構的職員及相關人員
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
查詢: [email protected]
電話: 2582 4520不適用
14
為香港供應個人防護裝備、其原料或生產設備的公共機構及其夥伴、機構、公司或組織相關人員
衞生署
查詢: [email protected]
電話: 2125 2512 或 2961 8989 或 2961 8991不適用
15
證明屬居住於沙頭角內地範圍的香港居民類別人士
保安局
查詢: [email protected]
電話: 2810 2327
北區民政事務處
查詢: [email protected]
電話: 2675 1600不適用
16
負責押運實體貨幣及不記名可轉讓票據往來澳門的保安公司職員
香港海關
查詢: [email protected]
電話: 3759 3184不適用
17
製造和供應香港正常運作或香港的人日常生活所需的物品的公司的人員:
工業貿易署
查詢: [email protected]
電話: 2398 5553連結
18
在內地從事生產作業的香港企業的人員:
工業貿易署
查詢: [email protected]
電話: 2398 5553連結
19
香港大學深圳醫院所僱用和授權的人員
食物及衞生局
查詢: [email protected]
電話: 3509 8942連結
20
21
與政府合作進行動物疾病及人畜共患病的預防和控制工作的獸醫、獸醫學者及相關專家
漁農自然護理署
查詢: [email protected]
電話: 2150 6824不適用
22
在內地提供專業服務的建造業人員:
連結
23
律政司
查詢: [email protected]
電話: 3918 4570連結
24
代表重大商業交易其中一方的合資格法律執業者
重大商業交易指在香港交易所上市工作或上市公司根據所適用的香港交易所上市規則須予公佈的交易。律政司
查詢: [email protected]
電話: 3918 4570連結
25
2 合資格企業或機構須為:
創新科技署
查詢: [email protected]
電話: 2180 6744 或 2180 9020
香港科技園公司
查詢: [email protected]
電話: 2780 6900 或 2780 6938
數碼港
查詢: [email protected]
電話: 3166 3891 或 3166 3709連結
26
香港會計師公會根據《專業會計師條例》(第50章)註冊的執業單位之執業會計師、合夥人、董事或僱員,而該等人士有需要前往內地為在認可證券市場(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571章)附表1第1部第1條的釋義)上市而有內地業務的公司進行審計工作,以協助該等公司履行規管其公司或業務的有關條例或其他規管文件下的責任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
查詢: [email protected]
電話: 3655 5158
香港會計師公會
查詢: [email protected]
電話: 2287 7228不適用
27
於香港聯合交易所(聯交所)上市公司的董事或於聯交所提交申請上市的公司董事因公務由內地、澳門或台灣往來香港。 公務目的需獲聯交所認可,對上市公司或提交申請上市公司屬必要及關乎符合香港經濟發展利益。指明公務目的包括:
連結
28
在聯交所上市並已納入恆生指數、恆生中國企業指數或恆生綜合大型、中型或小型股指數的公司董事或行政人員,如因必要的業務活動由內地、澳門或台灣前往香港;或完成必要的業務活動後從內地、澳門或台灣返回香港
香港交易所上市科內負責上市公司之聯繫人
連結
29
在內地進行物流、港口及/或船務業務活動
運輸及房屋局
查詢: [email protected]
電話: 3509 8211連結
30
漁農自然護理署
查詢: [email protected]
電話: 2668 0197(農業) 或 2150 7098 (漁業)連結(農業)
連結(漁業)
31
在內地居住並在香港根據《教育條例》(第279章)註冊的學校就讀中三至中五級而需由內地進入香港接受中學教育的香港居民
[備註:在2019/20學年為跨境學生而設的豁免強制檢疫安排已於2020年7月17日完結。]教育局
查詢: [email protected]
電話: 2891 0088不適用
32
為香港供應新型冠狀病毒檢測服務的公司或組織相關人員
食物及衞生局
查詢: [email protected]
電話: 3509 8953不適用
33
運輸及房屋局
查詢: [email protected]
電話: 3509 8240不適用
34
銀行業、儲值支付工具和零售支付系統
香港金融管理局
查詢: [email protected]
電話: 2597 0545不適用
35
證券及期貨業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查詢: [email protected]
電話: 2231 1222連結
36
保險業
保險業監管局
查詢: [email protected]
電話: 3899 9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