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於2月發佈《深圳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業共度難關的若干措施》,與本會於深圳設點的會員企業息息相關。請相關留意。
- 減免物業租金:對租用市、區政府以及市屬、區屬國有企業持有物業(含廠房、創新型產業用房、寫字樓、農批市場、商鋪、倉儲物流設施、配套服務用房等)的非國有企業、個體工商戶等免除2個月租金。對承租市、區兩級公租房、人才住房的非國有企業或家庭(個人),免除2個月租金。
- 依法依規延期繳納社會保險費:對受疫情影響,用人單位無法按時繳納企業社保費的,可延期至疫情結束後3個月内繳費,期間不加收滯納金。
- 降低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對受疫情影響、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可以依法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最低至3%,期限不超過12個月;或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期限不超過12個月。
- 返還企業城鎮污水處理費:對受疫情影響的各類企業返還6個月的城鎮污水處理費。
- 減輕工商企業用電成本:免除全市工商企業2月份儅月繳交兩部制電費中的基本電費,由市財政代繳。
- 依法依規延期繳納和減免稅款。對受疫情影響的困難企業免徵3個月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 加大援企穩崗力度。疫情防控期間,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回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對生產經營困難且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25%予以返還。
- 加大企業職工技能培訓補貼力度。對2020年内根據崗位需要組織職工參加職業技能培訓的企業,適崗培訓補貼由每人最高900元提高至1500元,技能提升培訓補貼由平均每人1400元提高到2000元。
有關上述政策的詳細信息,敬請瀏覽 http://www.sz.gov.cn/cn/xxgk/zfxxgj/tzgg/content/post_6723546.html
信息來源:深圳市人民政府